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99 年7 月21 日
時間:2010/7/21 項目:一致性會議 , 類別:BSMI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99 年7 月21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陳科長鴻銘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滄洲 (02-86488058 分機616)
提案討論:
ㄧ、敦吉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議題:
(一)上次議題:
有關GPS 測試要求之先前規定必須有多顆衛星定位加導航的功能,如將GPS 置於open site 測試直接接收天空衛星訊號,測試中將GPS 設定一目的地,當測試桌旋轉時可見導航圖中的車頭亦轉向,因此可判定GPS 進入多顆衛星定位加導航的功能,只是位移的距離較小,針對該測試方式之可行性?
依6月份廣達電腦提供的意見:「目前仍有大部分的GPS產品未具有陀螺儀功能,且若位移距離(例如:測試桌旋轉時)不夠時,將無法改變方向,難以達到 “多顆衛星定位加導航功能的測試” 要求」,請各試驗室針對此問題踴躍提出意見,於會中共同討論。
決議:請各試驗室及廠商踴躍提供意見及詳細資料後,再於會議中繼續討論。
(二)本次議題:
關於1 GHz 以上測試,是否接受不同實驗室所發的測試報告(如30MHz∼1GHz為甲實驗室所發,1GHz以上為乙實驗室所發 )? 因為有可能現在客戶要update 1G 以上,是否可選擇與原報告不同的實驗室測試?
決議:對於新申請案之測試報告,指定試驗室應自行完成測試報告涵蓋之所有測試項目(含1GHz 以上測試)。對於系列案或核備案,原證書之申請廠商得將原申請測試報告送請與原報告不同的實驗室作判斷,委託其執行1 GHz 以上測試項目;若經判斷系列案或核備案所增列之變更差異部分會影響EMI 時,仍須執行全項測試。
二、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電磁相容試驗一部)議題:
針對數位電視tuner 部分之EMC 量測,有HDTV 及SDTV 之二種模式,是否應分別測試此二種模式?
決議:HDTV 及SDTV 二種模式皆須分別測試,並將測試數據清楚地呈現於測試報告中。
三、International Standards Laboratory (EMC Eng. Dept.)議題:
此次申請 CNS 13438 試驗範圍電信埠ISN 測試時,評鑑委員針對C1.2 測試如圖C.2所示開出NCR 改善內容如下:
[實驗室無適當量測設備 (如:阻抗分析儀或網路分析儀) 或其他已被驗證的適當方法,用以確認共模阻抗 150Ω ± 20Ω。]
詢問過ETC 人員有能力校驗但儀器很容易損壞,不願意校驗,校驗方式如圖C.5 所示評估過此 C1.2 測試手法可以用C1.1 方式測試代替,要刪除C1.2 測試手法,已跟TAF 石兆平副處長討論過,在證書上會註記不能測試C1.2 測試手法,並不影響一般電信埠(ISN)測試,需要貴局同意,懇求協助解決此項問題?
法規內容如下:
TAF 石兆平副處長說明:
在 TAF 自願性認證的證書,可依所執行的測試項目予以正面表列,但非指在證書上會註記不能測試C1.2 測試手法,並不影響一般電信埠(ISN)測試,但是否接受部份項目不能完整執行或以其它方法替代,而可發 ISN 的報告,需涉及 BSMI 審驗報告,或其他客戶的同意。
決議:TAF 已清楚地表示依所執行的測試項目予以正面表列,所以本局審核人員若審核到試驗報告內有根據C1.2 方法測試者,將確認該C1.2 方法是否已為該試驗室所取得TAF 證書上正面表列之認可測試項目。